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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哈特

    jj30395212026-01-02 12:45:17

    球场上的“承认规则”:哈特视角下的体育法理当裁判的哨声划破球场空气,一个精妙的越位判罚或一次关键的点球决定,往往引发山呼海啸般的争议。在这电光石火的瞬间,我们看到的不

  • 球场上的“承认规则”:哈特视角下的体育法理

    当裁判的哨声划破球场空气,一个精妙的越位判罚或一次关键的点球决定,往往引发山呼海啸般的争议。在这电光石火的瞬间,我们看到的不仅是规则的执行,更是一场关于“承认规则”的生动展演——这正是法哲学家哈特法律思想的核心所在。

    哈特在《法律的概念》中提出,法律体系的基础并非强制,而是一种社会性的“承认规则”:即社群成员普遍接受并以此作为行为指引的规范性实践。体育赛场恰是这一理论的微观宇宙。二十二名球员、数万观众、裁判团队及赛事组织者,共同构成了一个临时性的规范共同体。他们并非因畏惧罚单而遵守越位条款,而是基于对《足球竞赛规则》作为“承认规则”的深层接受——这种接受,使绿茵场上的奔跑超越了物理游戏,升华为一种受规则治理的实践艺术。

    哈特会敏锐地指出,那个引发争议的判罚瞬间,恰恰揭示了体育法律体系的精髓:第一性规则(具体行为指令,如“禁止手球”)与第二性规则(赋予规则以效力的元规则,如裁判权威与VAR使用规程)的复杂互动。球员对判罚的抗议或服从,本身即是对这套规则体系效力的“承认”表演。即便抗议,也是在规则框架内寻求解释——正如公民在法律体系内上诉。

    因此,一场比赛不仅是体能的较量,更是哈特式法理学的演练场。它提醒我们,秩序的生命力最终源于参与者对规则的内在观点,那种将规则视为行动理由而非强制威胁的普遍态度。当终场哨响,无论胜负,这场关于规则承认的庄严游戏,已在另一个维度上决出了它的法理胜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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